多方协同联动 全面系统推进 湘东务实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时间:2022/12/29 20:31:38 来源:又见丝路网 阅读:2251

萍乡市讯(雷劲松 报道)节约集约用地是国家进行自然资源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要素保障的重要举措。湘东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重塑工业辉煌”的过程中,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方协同联动,全面系统推进”的方式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有序盘活低效存量土地,保障了有效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破解了土地资源供需矛盾。

部门联动,“腾笼换鸟”加快推进低效闲置用地的清理

湘东工业园、资规分局、区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全力以赴,以“亮剑”的精神全面推进低效闲置用地清理。对整个园区的企业用地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核查,精准掌握园区内企业低效闲置用地分布、土地利用现状和企业资产负债等情况,并实行台账管理,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湘东工业园区共有低效企业16家,低效闲置土地共计653亩,其中停产14家,半停产企业2家。2020年以来已盘活12家企业(今年就在法院的大力推动下盘活了黄冠、凯德、赣西木煤、锐拓等4家),涉及土地1463亩,腾笼换鸟后企业新增年产值达42146万元,新增税收1149万元。

在清理处置园区低效闲置用地的过程中,按照“分类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结合企业不同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处置。一是倒逼企业升级改造一批。针对生产工艺设施落后,产能严重不足或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下发督办函,明确告知企业在兑现招商引资协议的产值和税收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倒逼企业主动想出发展的办法。对企业在自身扩改或寻找合作伙伴的过程中,主动对接,牵线搭桥,助力企业改造升级。二是助力企业腾笼换鸟引进一批。对扭亏无望、长期停产并且自身缺乏盘活能力的企业,切实发挥工业园管委会推动引导作用,帮助企业腾笼换鸟,帮助企业招商盘活。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不仅顺利完成了司法处置程序,更通过招商引进了高质量、大规模的工业项目,形成了在全市都具示范作用的“百纳模式”、“正大模式”。

多方协调、精准服务,以“共赢”的办法帮助企业实现涅槃重生。在处置低效闲置用地工作中,直接面对的是多方利益的博弈,湘东区政府注重用“合作共赢”的理念来协调各方利益,来推动腾笼换鸟取得实效。一是确保企业退得出;二是确保项目进得来;三是确保政府接得住。尤其是在府院联动的过程中,在资产处置上政府始终保持主动权,通过平台公司托底的方式,确保资产能够顺利回到政府手中,为下一步招商盘活奠定基础。

政企联动,“项目为王”保障有效投资项目新增用地需求

2021年以来,湘东区全年新增报批的国有建设用地7个批次3000余亩,其中,有效投资项目项目6个批次2700亩,包含重点项目旭阳焦化、玻璃项目1300余亩,技师学院500亩,赣西港铁路联运项目80亩等。

2017年12月,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市政府办下发《萍乡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经过一年多考察调研论证,结合萍矿产业基础和相对优势,特别是现有焦炭、玻璃产能指标和市场区域优势,湘东区政府、萍矿集团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国内焦化、玻璃行业龙头企业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五江轻化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共同在我市打造“焦化玻璃循环经济产业工业园”。该项目选址在湘东区工业园西北侧,360万t/a焦化项目用地规模488980.9㎡,200t/d浮法玻璃和玻璃深加工项目,用地规模402372.7㎡。

2020年11月23日,投资方与市人民政府、湘东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框架协议签订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进项目落地的前期工作,组织项目控规的编制,2021年6月7日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调整的批复函;组织两个项目的农转用手续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2021年12月3日取得省厅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复;配合完成了湘东工业园园区调区、地灾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土地供应前期工作。

2022年9月22日,投资方与湘东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湘东区人民政府与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五江轻化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协议》。2022年8月下旬,湘东区政府组织开展项目拟用地区域房屋征收工作,2022年11月21日湘东资规分局组织该项目的挂牌,有效保障了项目的用地需求。

项目联动,“增减挂钩”统筹各类指标实现土地节约集约

湘东区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增存挂钩”要求,根据规划用途全力推进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截至11月底,已完成全年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处置任务量的100%。与此同时,湘东区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支持下,实现项目联动,统筹生态修复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机结合,集中各类自然资源指标,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2021年,湘东区列为江西省全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试点县(区),湘东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为腊市镇、下埠镇、湘东镇等地,生态修复项目采用“1+N”立项模式,1个生态修复总项目,内含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等子项目,批准建设规模总计3864亩,预算总投资约3.4亿元。

按照实施方案的计划,通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可新增水田494亩,旱地1226亩,新增林地和其他农用地2125亩,可腾退建设规模3248亩。项目完成后,可基本实现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废弃矿山全部得到治理,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土地利用率显著提高,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周边居民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工程将重建矿区生态系统,重塑矿区生态景观,使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并趋于稳定,昔日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山将重塑为绿水青山,重新焕发出生机与力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目标。生态修复工程所产生的各类自然资源指标能在一定范围内保障其他项目用地的指标需求,综合提升了全区土地利用效率。

责编:欧文秀 审核:米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