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三举措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

时间:2023/2/21 9:23:48 来源:又见丝路网 阅读:1438

阿拉山口市讯(祖力阿亚提·斯拉因 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要部署,今年以来,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坚持打击、保护、整治并举,关爱、帮教、挽救并重,宣传、守护、调解并行,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三举措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

一、突出主责主业,打击、保护、整治并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惩处职能,扎实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未成年人、黄赌毒违法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同时,与教育、市场监管、文化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校园周边宾馆旅店、网吧、娱乐场所、卷烟零售户开展经常性整治,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三举措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

二、强化源头治理,关爱、帮教、挽救并重。以社区警务室、警务站为阵地,围绕留守妇女、离异妇女、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留守儿童开展动态排查,持续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防止发生被侵害案事件。同时,开展问题青少年“帮教行动”,将上网逃学、打架闹事、小偷小摸的“问题少年”列为重点帮教对象,按照“家庭+学校+社区+民警”“四位一体”模式,实行结对帮扶教育,矫正不良习惯。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三举措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

二、坚持常态长效,宣传、守护、调解并行。加大对留守妇女、离异妇女等群体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组织女民警用面对面聊家常等方式开展反诈宣传,提升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同时,重点围绕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感情纠纷开展调解工作,聘请“爱心妈妈团”“顺风车妈妈帮帮团”“山口和事老”成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综合采取轻微家庭纠纷调解、家暴纠纷告诫、严重家暴和重复家暴依法惩处等方式,分类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责编:欧文秀 审核:米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