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笔迹学浅谈(续)——笔迹学的理论依据

时间:2023/11/1 16:17:00 来源: 阅读:16369

笔迹学是有其理论依据的,并且经过了中外笔迹学工作者大量的研究证明。

一、生理学角度

书写系统包括大脑、肩、大臂、小臂、肘、手指、指关节的高度配合。其中书写习惯的形成,需要识记、练习。

笔迹与遗传有关。生理构造的差异、遗传因素的不同使个体的笔迹千差万别。经研究,直系亲属之间,有些笔迹在神韵、构架、运势等方面相似。尤见于性格相似的亲属之间、双胞胎更为明显。笔迹与人的秉性、健康情况等一样有一定的遗传性。

笔迹有其几何躯体性曲线演变。从幼儿到成年,笔迹变化由着个体发育、疾病、衰老等导致的生理性变化发生着变化。

二、社会学角度

人的社会环境、生活经历、年龄阶段、文化水平、精神面貌也与笔迹有着密切关系。

一般个体字迹受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观念等方方面面影响,社会层面书写各自不同风格,个体层面,不同时期,笔迹特点也不同。心境不同,也有别致字迹。但其相当长一段时期,字体主要特征保持不变。

三、字迹考量因素

笔迹学要素:线条、笔画、结体、字阵、章法、具象、神韵、构架、运势及造型艺术。

性别迹象特征:男字较女字大,女性字较男性字潦草。

笔迹特征中的聚散度、流畅度、刚柔度、左右留边、字体大小、字间距、行间距。

书写者个性与心态有关的特征:压力、速度、节奏、大小、布局、形式、连续性、运动等。

线条特征:手力的大小及其变化一种主动触觉,个性无意识外化动作。分书写的轻与重,徐与疾等。柔性的书写,握笔轻、下笔轻,书写速度慢,线条呈现为曲折状。刚性的书写握笔重、下笔重、书写速度快,线条呈现为平直状。

笔画具体:均匀、无定型、颗粒状。均匀的笔画外形良好、清晰、整齐、紧凑。无定型笔画没有模式和内部结构。

颗粒状笔画颗粒状、模糊不清,酒鬼与吸毒者笔迹样症。

字的形状在具体形成笔迹后,具有字的形态与神态,其中有造型艺术、字阵与章法等直观字迹象,包括笔画长短、曲直粗细、偏旁部首的大小及各个笔画和偏旁部首的位置、距离问题。

字迹,只要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对待,构成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就存在一种系统的、有机的联系。   


作者简介:何桂利,广东省陆丰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督。2004年荣获广东省公安厅命案必破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全省人民优秀警察,荣获三等功多次,接受电视新闻的多次采访。在长期刑侦工作中,破获命案和疑难案件多宗,在调查走访现场勘察审讯案件终结积累了一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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