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改变字体、笔形笔迹的鉴定
书写人有意书写某种平时不惯用的字体而形成的笔迹。日常书写笔迹一般采用楷书体和行书体,笔迹鉴定实践中常见的用于伪装笔迹的字体包括宋书、隶书、等线体等。故意改变字体笔迹变化的一般规律:
1.字形结构的变化
隶书要求字形扁方,高宽之比2:3或5:7;仿宋体要求宋体结构,字形多为长方,高宽之比为3:2,布白要求上要求上紧下松、左紧右松;等线体要求字形方正,横平竖直等。
2.运笔的变化
隶书起收笔藏锋,收笔回锋呈雁尾状,较长的横笔有起伏波折;仿宋体要求笔锋显露,起笔顿挫,收笔出棱,横笔微耸;等形体要求运笔平缓,无顿压动作,笔端平齐。
3.笔顺的变化
个人书写自由体和楷书体形成的笔顺习惯,在字体变化时也基本稳定。但在书写仿宋体、等线体等字形方正工整的字体时,处于字迹工整、美观的考虑,有时会有一些变化。
4.写法的变化
书写仿宋体、等线体时,与楷书体的写法基本一致。
故意改变字体笔迹鉴定要点:
1.查看检材与样本,确定字体变化情况
分析检材笔迹字体与书写规则,了解其基本功。深入分析样本笔迹的字体类型,可比条件与书写速度。
2.根据故意改变字体笔迹特征变化规律选取笔迹特征
有些笔迹特征,与字体相关性低,包括整体布局、局部安排、标点及其他符合等文字以外的特征;习惯性的错别字一般不会发生变化;笔顺特征一般不变;写法特征一般比较稳定。
3.注意从违反字体规则的表现上选用特征
对于书写技能不高的多数作案人来说,书写的某种字体,实际上存在很多不符合字体规则的结构和运笔特点。符合某种字体规则的特征,属于该字体共性表现,一般不宜作为认定书写人的依据。整体侧重从违反字体规则之处,特别是从某些细节上选用特征。
4.注意从副笔上选用特征
短小的横、竖、点、撇、捺、钩、挑等副笔则更容易流露出书写人平时的笔迹特征,也是同一人不同体字笔迹之间内在联系的一个主要方面。注意从副笔上选用运笔和搭配比例特征。
5.样本的选择与补充
建议采用同体字进行比较,涉及慢速楷书样本,亦可补充收集实验样本加以验证。尽量防止轻易或勉强结论。
作案人故意采用复合笔画或曲线、点线来代替正常的有规则的单线条笔画,从而形成改变笔画形态的伪装笔迹。实际案件中常遇到的改变笔形的伪装字有弧形字、空心字、重描字等。
故意改变笔形的笔迹鉴定:
一、弧线字笔迹的鉴定字主要的特点是在横竖撇捺笔画的弧形上,字的外侧笔画反映尤其明显。此外,弧形字书写速度普遍较慢,笔力较平缓,转折笔画往往分笔书写。需正确区分内弧字、外弧字。
二、空心字笔迹鉴定
空心字按其勾画手段又分为按字的轮廓勾画、逐笔勾画、附笔勾画三种类型。
1.按字的轮廓勾画的空心字。一般此字类脱离了正常书写的某些规则和笔法,与书写人平时书写的笔迹差别较大。笔迹变化的大小与书写水平、勾勒空心字的技能高低有关。
鉴字注意点:注意分析勾画水平的高低、注意写法的改变、有些情况下笔顺是可以使用的。
2.逐笔勾画的空心字。大类有认真勾画与随便勾画两种,前者一般是以楷书或仿宋体为基础,基本能反映书写人平时书写同体字笔迹的特点。后者则是书写人按字的结构和写法,以较快的速度采用没有棱角的圆弧形笔画任意勾画而成。注意点在笔顺特征、单线条笔画与运笔的变异。
3.附笔勾画的空心字。字体由主笔和附笔构成,一般主笔浓,附笔着墨较淡,有抖动弯曲现象笔画间无协调感和照应关系,笔画开头结尾处多有封口动作。书写人注意力集中在把笔画勾勒成空心上。
4.重描字的鉴定。分逐笔重描和先写好后再进行重描。笔画由于反复重描,在同一笔画上用笔杂乱,笔画变粗,字形增大,字迹醒目。逐笔重描时,总体上书写速度慢,笔画间的照应关系差,转折笔画分笔重描。应注意正确区分是哪种重描方式、注意运用笔顺特征。
改变笔画形态的方法还有将曲线、点线,在写好的笔画上加修饰图案等。书写人有意书写某种平时不惯用的字体而形成的笔迹中,有个别作案人书写某种字体的能力较强,会写出符合该种字体规则的地方多,有的作案人对某种字体只是一知半解,写出的字不符合字体规则的地方多。只要改变字体是普遍性表现,仍需仔细甄别与鉴定。
作者简介: 何桂利,广东省陆丰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督。2004年荣获广东省公安厅命案必破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全省人民优秀警察,荣获三等功多次,接受电视新闻的多次采访。在长期刑侦工作中,破获命案和疑难案件多宗,在调查走访现场勘察审讯案件终结积累了一定经验。
责编:何粤闻 审核: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