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笔迹鉴定是司法实践中证据认证最重要的鉴定之一。签名笔迹检验依据笔迹检验的原理和程序方法,除了依据典型、充分的伪造签名特征,足以判断签名笔迹的伪造事实之外,签名笔迹检验通常都要按照同一认定的程序方法,通过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的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并进行综合评断作出结论,具有字数少、模式多样、易被模仿等特殊性。
全面了解涉及签名笔迹案情及检材的形成注意点:
1.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性质、争议的焦点及其他相关情况,特别是签名人的年龄、身份、文化、身体状况,涉案当事人互相关系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占有或可能获取被鉴定人的签名等情况
2.了解检材文件的、发现、提取、保存等详细过程,记录争议双方对检材形成过程的陈述,包括检材签名形成的时间、地点、书写环境、姿势、工具等具体情况,确认或者否认签名的理据,是否当面所签,有关当事人是否亲眼所见
3.了解是否有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其他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存在,鉴定提出方是对整个文件还是对文件某部分内容质疑,进而分析检材是否与其他证据相互矛盾,综合分析检材是否存在伪造或变造的可能。
4.了解是否初次鉴定,若不是初次鉴定的,应了解历次鉴定的具体情况,有关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态度,以及提出重新鉴定的理据。
详细检验分析检材:
1.分析检材签名是否为直接书写形成
通过显微镜观察,或可使用文检仪等仪器进一步检验。重点观察检材签名有无书写压痕,签名墨料表现形貌特点,签名墨料在纸张上的渗散或附着状态,有无不同形状或颜色的墨料描摹覆盖现象,有无墨点混色现象等。
2.甄别多处检材签名的特征是否一致
比较签名之间在签名模式、外形上是否有联系,笔迹特征是否呈现一致性。
3.初步判断检材签名是否正常笔迹
书写模式、书写速度、书写力度、笔画间的连接方式和照应关系等方面。对运笔不够自然、书写不正常的,分析条件变化、伪装或模仿的可能。
全面审查分析样本:
1.样本的充分性
2.样本的可比性
3.样本的可靠性
4.必要时补充样本
细致地进行比较检验:
1.签名模式基本符号
a签名是本人正常书写。
b签名是他人正常书写。
c签名是他人模仿书写。
d签名是本人书写,但书写条件造成变化。
e签名是本人自我摹仿书写。
2.签名模式呈现差异
a签名是他人正常书写。
一般检材签名书写自然,与样本签名的书写风貌、字间组合特征呈现差异,同时大多数单字细节特征也呈现较明显差异。
b签名是本人伪装书写。
签名的变化通常表现为签名模式差异、写法的繁简差异、正草之别、运笔的连与不连等,增减某个明显的运笔或一般笔迹中有所差异。
c签名是本人书写,样本不全造成模式差异。
被鉴定人书写水平较高,某些笔迹细节性特征又有符合或相似之处,需补充平时样本,针对性地制作实验样本。
系统客观地进行综合评断:
a评断检材签名是否具备鉴定条件
签名书写是否流畅、自然,是否存在条件变化、伪装或摹仿的迹象。
b评断样本签名是否符合鉴定要求
注意可比性,有无不可靠或不真实样本混入其中。
c客观评断特征异同点,作出准确的鉴定意见
一般怀疑为条件变化、伪装及摹仿签名的,分析符合点特征与差异点性质。
d运用系统鉴定法,评断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全面分析文件要素之间及案件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综合评断所作结论意见的准确性或合理性。注意分析签名与文件其他要素的关系,如签名与写名、与落款日期或内容笔迹之间的联系,或将写名、日期、内容笔迹与相应的样本笔迹进行比较,发现其笔迹特征的内在联系。
注意结合案情与检材的形成,有无裁切利用真文件签名变造的可能,是否添加或篡改了某些内容信息等,分析评断检材有无利用真实签名变造形成的迹象,也可进一步印证。
作者简介:何桂利,广东省陆丰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督。2004年荣获广东省公安厅命案必破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全省人民优秀警察,荣获三等功多次,接受电视新闻的多次采访。在长期刑侦工作中,破获命案和疑难案件多宗,在调查走访现场勘察审讯案件终结积累了一定经验。
责编:粤闻 审核: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