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召开2023年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总结视频会,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全面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付绪银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今年4月份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海事系统准确把握运输船舶涉及管理部门多、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等特点,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了一套工作制度,搭建了一个信息化平台,形成了一批区域合作机制,有效处置了一系列监管难题,探索创新了一种综合监管方法,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行动11项既定工作任务。截至11月30日,全国各单位共发出通报11502件,采取处置措施5122个。专项治理行动压实了监管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有效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1-11月中国籍运输船舶一般等级以上交通事故数量同比下降20%,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中央媒体报道28次,其他媒体报道272次,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水上交通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会上,湖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上海、福建、广东、长江海事局6家单位作交流发言。付绪银指出,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水上交通安全基础明显夯实,海事履职尽责明显加强,执法队伍作风明显改进,区域协同共治明显深化,科技支撑明显增强,海事作用发挥明显提升,推动了整个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制度的改进,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创新,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付绪银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主角”意识、强化全面履职,准确把握海事职责使命内在要求,认清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在水上交通安全领域加快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将专项治理行动作为破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短板弱项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付绪银要求,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创新拓展,持续深化专项治理行动。一是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将专项治理行动摆在行政执法中的突出位置。二是进一步坚持重点突破,建立健全海上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强化重点水域区域性合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支撑,强化法治、队伍、科技等各方面工作,筑牢协同共治的坚实基础。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持续完善水上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督察督促力度,确保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寿涛主持会议。部水运局、安质司、部海事局局领导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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