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法院五措并举着力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

时间:2023/12/22 14:17:36 来源:环时网 阅读:3509

大名县讯(通讯:郭永军 呼文亮)大名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搭平台、聚合力、建机制”多举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大名建设迈上新台阶。

建立平台,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官民矛盾

挂牌成立大名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大名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政府副县长担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服务全县大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的重要平台。自大名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化解行政争议32件,其中,县住建局参与化解行政争议2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化解行政争议8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化解行政争议6起,乡政府参与化解行政争议16起,全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新步伐。

府院联动,三源共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加强相关领域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推动“三源共治”,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将行政审判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建立健全规范化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完善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规则,以优质诉讼服务和法治力量护航大名企业创新发展。通过以案说法、司法建议、讲授法治课、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行政审判呈现出“低上诉、无上访、低判决、高效率”的良好态势。审结的36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1件通过协调,原告撤回起诉,协调撤诉率达到30%,避免了矛盾激化,促进了社会稳定。

组建团队,完善机制,形成预防和化解纠纷合力

为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构建化解工作大格局,最大程度满足多层次、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大名法院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组建调解团队,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分流对接机制,借助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的强大合力。坚持府院共建、部门联动、自愿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对行政争议进行先行化解、诉中化解、判后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助推和谐、平安、法治大名建设。

加强培训,规范行为,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大名法院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与细则(试行)》,加强法院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协调配合,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对全县执法人员进行了细致讲解和培训,以训促学,努力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全力推进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以来为全县20个乡镇26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十余次。

深化改革,简繁分流,完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

成立行政诉讼速裁团队,根据“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要求,打造案件分流“三级过滤”模式。对案件进行划分,标记难易程度,书面征求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有意愿选择诉前化解的,建立台账,通过委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进行化解,实现“一级过滤”;对诉前化解不成的行政诉讼案件转立案,按照繁简程度再次分流,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移送速裁团队快审快结,完成“二级过滤”;对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移送行政诉讼员额法官审理,依法判决,完成“三级过滤”。逐步形成以案件诉前化解、简案速裁为中流、繁案精审作后盾的调判模式。大名法院行政诉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不超过20天,大大节约司法资源,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诉累”。

责编:欧文秀 审核:米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