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通讯记者:姚常房)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方案》主要从药品生产、临床用药、药品流通、宣传引导、废弃药品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方案》指出,医师要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适宜药量的处方;不得无适应证开药,不得以单纯增加收入或牟取私利为目的开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药师应严格按医师处方剂量为患者精准调配药品,对门、急诊患者,涉及药品大包装的,可提供药品拆零调配服务;对住院患者,可单剂量摆药的口服制剂要按单剂量调配,注射制剂要按日剂量调配。
《方案》强调,推行药品适宜包装。针对住院患者采购大包装药品,引导企业按照疗程生产适宜包装的药品。强化临床用药管理,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等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12周。对于品种数多、剂量大等不合理情况每月通报,依法依规对医师采取限制处方权,甚至取消处方权等措施。
《方案》要求,持续改善患者用药感受,规范发展互联网诊疗,为复诊患者开具处方,鼓励开展药品配送服务,方便患者及时获得药品;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居家药学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在对签约居民进行随访或开展上门服务时,帮助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整理家庭药箱,清理过期药品。
《方案》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调配处方应当经过审核,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同时,规范废弃药品收集销毁,完善废弃药品收集工作,做好废弃药品运输、交接等工作,确保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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