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讯(王晓花 报道)2018年以来,正定县民政局按照《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规范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在推进农村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过程中坚持四举措,完成了农村地名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
一是坚持农村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主管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县民政局成立农村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三年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方案,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此项工作。
二是成立地名标准化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农村地名标准化审核工作,对地名标志规划中出现的俗、怪、洋、重地名进行把关更正。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培训课件,逐乡镇培训,重点村亲自规划,保证地名标志安装科学合理。
三是所有地名标志安装和制作打包招标,严格按地名标志(GB17733-2008)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作安装。
四是建立地名标志管理长效机制。民政局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加强后续管理,长久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年来,共投入资金147.8万元,完成了154个村庄地名标志标准化设置,共设置村标154块,街、路牌2504块、胡同、巷牌3705块,门牌108451块。满足了农村基础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