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县讯(通讯:马晓园 王鹤)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租赁工程车辆诈骗案件,并追缴1台挖掘机,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
“我就靠挖掘机赚钱养家呢,没想到被人骗了,还好你们帮我追回来了,谢谢你们的辛苦付出啊!”近日,当事人陈先生将一面写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给办案民警,以此表达感激之情。
3月18日,家住焉耆县五号渠乡查汗渠村的陈先生报警称,自己的挖掘机可能被骗了。据了解,陈先生前不久花7.5万元购买了一台二手挖掘机,这是他多年务农的积蓄,想通过务工或租赁的方式挣钱,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同乡邻村的艾某经他人添加了陈先生的微信好友,主动与陈先生交谈、聊天,询问挖掘机的租赁事宜。二人商定以每月2.8万元的价格将挖掘机租给艾某使用,于3月5日签订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原本是一桩再正常不过的租凭业务,却让陈先生糟透了心。艾某将挖掘机开走后没几天,便没了音信,陈先生多方寻找无果,情急无奈之下只得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通过陈先生提供的租赁合同对艾某的身份进行了核查,发现合同上的签名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经过多手段比对分析,民警锁定嫌疑人系五号渠乡阿伦渠村居民艾某,无固定职业、固定居所,并与多人存在经济纠纷。民警立即展开抓捕行动,经过缜密侦查、走访调查,当天便在焉耆县城一酒店找到了艾某。
经审讯,艾某对自己诈骗工程机械挖掘的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艾某还交代,在看到陈先生发布的广告时,就萌生了诈骗的念头,经过多日的交流和讨价,博得陈先生的信任。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在工程机械租赁合同上将身份证号码写错。挖掘机到手后,当天就以5万9千余元的价格转专卖至报废公司,被民警抓获时,欠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民警已将涉案挖掘机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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