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楚县讯(通讯:徐莹莹)“警察同志,我车里面财物丢失了,请帮我找一下。”
5月14日,新疆巴楚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诸某报警称,其夜间停放的车辆内财物被盗。窗未砸、锁完好,被盗时间锁定在凌晨,这完全符合“拉车门”盗窃案件特点。接到报警后,新城派出所副教导员李文志立即组织警力,一组查看被盗周边道路监控视频,一组现场走访掌握地形。
果然,经过大量的摸排,民警锁定了一名行迹可疑的深夜游荡的男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5月15日上午,民警在某巷子内将犯罪嫌疑人艾某成功抓获。
据民警了解,在5月12日凌晨2时22分时,嫌疑人艾某趁夜深人静,沿路寻找“目标”,对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挨个拉门碰运气。在某路段发现一车辆未锁车门,便进入车内翻找,偷走了车内500元现金及价值1000元左右的香烟。
因艾某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民警对艾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治安处罚,依法向其监护人发放责令管教通知书并交由其监护人带回对其进行严加管教。同时,被艾某盗窃的财物已物归原主。
民警对艾某进行了谈心谈话,告诉他盗窃的严重性,并以很多真实的案例,警示教育艾某。随后,民警对艾某家长进行了批评,要求家长工作再忙,也不能缺乏对孩子的管教,一定要以此为戒,严加管教,教育好孩子,切莫大意而毁了孩子一生。
新疆 巴楚民警提醒:无论离车时间长短,都要锁好车门、车窗、后备箱,锁闭车门后,应再次用手拉确认。而且,最好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等贵重财物,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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