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真勒索:让舆论监督运行在阳光下

时间:2024/5/22 14:06:22 来源:环时网 阅读:17516

北京讯(通讯: 张媛 刘嘉雨)“这帮假‘记者’三天时间对我们两个矿点敲诈3次,讹走4100元,一年敲诈了6次。现在他们获刑了,真是大快人心。”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某矿业公司厂长李某来到南召县检察院,对该院依法惩处一个冒充记者肆意敲诈勒索企业的犯罪团伙表达谢意。2021年7月以来,郭某国利用其某报社持证记者、某新闻网站驻河南记者站站长的身份,先后帮助“老乡”刘某峰、梁某强等人在多家媒体申办了“新闻工作证”。该团伙事先预谋寻找有违规事项的企业,利用网络恶意炒作企业负面新闻,三年间先后在河南多地对70多家企业实施敲诈,非法获利21.459万元。真假记者沆瀣一气,相互勾结,严重破坏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也危害着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新闻学是人学,新闻话语之所以有力量,从本质来看是由于公众对媒体的信任感以及媒体本身激浊扬清积极解决社会问题的真诚感。可以说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力正是百姓和社会赋予的,而抛去记者身份的一般独立个体本身在舆论场中也并无明显话语优势。因此这些利用舆论监督的公权力为自己谋私利的所谓“记者”就是不折不扣的诈骗犯。不瞄准老百姓关心的民生实事,却利用公众对于媒体天然的敬畏感公然欺诈,自然最后也会落个被社会监督、锒铛入狱的结局。

但新闻欺诈伤害的不仅仅是公众对于记者以及媒体行业的信任感,更可能让部分企业忙于应付负面舆情而忽略问题本身的纠查。不可否认,难免有部分企业在经营中存在不合规矩的情况,行政部门及媒体自然可以进行监督,但监督的最终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并警醒他者防止再犯。而试图“花钱平事”,却通过金钱交易被假“记者”们拿捏的部分企业,最终却被反复勒索钱财、绑上了同一条“贼船”。那舆论监督的作用何在?本该积极整改问题、却忙于应付“形象污点”的企业又该如何良性发展?

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能当记者”的时代,多样化的渠道和更有话语权的个体的确有效拓宽了舆论监督的内涵,但也让部分公众和企业格外恐慌舆论的力量,更由于无法在海量主体中识别出真正的发声者,使其沦为不法分子的获利工具。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为了最大程度发挥舆论监督的正向作用,检察机关在加强法律监管的同时每一位公民也要善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记者在“妙手著文章”的时候,更要铭记“铁肩担道义”,做好舆论监督的第一把尺。

责编:玉素甫·玉素因     审核:米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