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降薪调岗引争议,调解中心化纠纷

时间:2024/10/31 13:22:33 来源:环时网 阅读:2879

山东济宁讯(通讯:班培)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反映的问题,可以安心地继续送快递了。”近日,快递员李女士三人专程到鱼台县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向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调解员表示感谢。

山东济宁:降薪调岗引争议,调解中心化纠纷

据了解,李女士三人在某快递公司从事快递配送工作,近日,该公司想要将三人调至快递分拣岗位,因调整工作岗位会造成工资减少,三人均未同意,且与公司发生争执。李女士三人来到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反映情况后,调解员立刻致电公司负责人,组织双方在调解中心面对面协商。调解员以案说法,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如需调整员工岗位,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企业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而降薪调岗,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撤销了调岗要求,当场与李女士三人握手言和。至此,一起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在案前化解。

鱼台县人社局自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以来,坚持构建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入驻鱼台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充分整合政法、信访、工会、工商联等力量,形成“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工作格局,合理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开展“线上+线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快递公司、美团外卖、电商等平台企业调研,开展“送法入企”“法律体检”等活动,引导企业制订规范的劳动规章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规范用工管理。强化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不定期组织调解员认真学习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政策适用标准,为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开通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编:欧文秀  审核:米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