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讯(通讯:班培)近日,济宁市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连收到两面锦旗——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家属不约而同送来绣着“调解有方化干戈”“排忧解难心系职工”的绸缎,点赞仲裁员成功化解一起因医疗期经济补偿引发的争议。这场历时数月的劳资纠纷,最终以“双满意”结局收场。
事件源于职工张女士因患中度抑郁症治疗一年未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但企业以“医疗期满未返岗视为自动离职”为由拒绝。双方多次协商僵持不下,矛盾持续升级,张女士遂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
"调解初期就像走钢丝。"仲裁员回忆,张女士医疗期满未按时返岗是否应认定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张女士是否还能主张经济补偿?对此,公司态度强硬,坚持认为张女士违约在先;而张女士和家人因长期治疗经济压力巨大,情绪激动。仲裁团队采用"背对背"调解模式:对企业逐条解析《劳动合同法》,用典型案例警示违法解除风险;对职工家属则耐心安抚,用法律条文帮助厘清权益边界。
“企业若强行解除合同,可能涉嫌违法解除面临双倍赔偿;职工若坚持仲裁,维权周期漫长。”经过仲裁员专业的讲解和恳切的劝说,双方态度终于有所松动。仲裁员抓住时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企业方反思制度执行的人性化,职工方体谅企业的经营压力。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与张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张女士工作年限,支付相应比例的经济补偿;张女士对公司在其患病期间给予的关怀与支持表示感激,主动撤回仲裁申请,一场纠纷就此圆满落幕。
“原以为要对簿公堂,结果既合法又留了体面。”企业负责人感慨。而张女士家属接过补偿金时哽咽:“这笔钱救急更暖心!”次日,两面锦旗先后送达,红绸映着笑脸,成为调解成功的生动注脚。
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坚持"调解优先"机制,调解成功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下一步将持续开展“送法入企”宣传活动,让更多劳资纠纷化解在诉前,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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